三、设计咨询
渝万铁路施工图咨询单位根据招标确定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为确保渝万铁路建设设计环节的质量,规范工程咨询行为,促进工程咨询工作高效开展,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办法》(铁建设〔2001〕21号)及原铁道部批准的工程咨询方案,公司要求咨询单位对咨询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程序、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几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法规,履行工程咨询工作义务和责任,对咨询报告的深度、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工程咨询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的咨询内容开展咨询工作,并根据咨询工作的成果和效率,对咨询单位进行考核。咨询单位的重点咨询内容为:①工程系统设计、技术标准、使用功能;②设计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及参考图;③总体设计原则、专业设计细则及专业接口设计原则;④重点难点工程;⑤重大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及施工工艺;⑥其他有必要的工程项目。
(2)咨询单位编制完成工程咨询大纲和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审批后,分送公司和设计单位。工程咨询大纲内容:①咨询项目概述;②采用的规范及标准;③咨询机构及人员状况;④分阶段咨询策划及完成时间;⑤工程咨询总体报告及完成时间;⑥工程咨询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3)定期提供阶段性工程咨询报告和补充报告。阶段性工程咨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咨询工作概述;②供工程咨询采用的文件;③工程咨询主要内容;④依据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阶段性工程咨询的补充报告,对阶段性工程咨询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形成的报告。
(4)工程咨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除包括阶段性工程咨询报告和补充报告的内容要求外,增加有关设计论证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重大技术问题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咨询工作过程的总结、咨询工作成果和咨询结论以及对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的评价意见等有关内容。
(5)施工图审核意见单,按照设计规范、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审核设计图纸,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在工程咨询的全过程中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程咨询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沟通。根据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单位在形成阶段性咨询报告和阶段性咨询补充报告的过程中,对设计存在的问题由咨询单位与设计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加强过程沟通,阶段咨询报告完成后,由工程咨询单位组织召开阶段咨询技术沟通协调会,设计单位分管总工、项目总体及相关专业人员、项目总监、公司分管领导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工程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就工程咨询和回复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向公司进行说明,重大技术问题出具书面文件,同时备齐相关的规范、标准、图纸和计算数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