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布置原则

一、布置原则

(1)涵洞一般宜顺河沟水流天然趋势,设置原河沟主流及稳定的沟床位置;若须斜角布置,则需最大交角不宜超过45°;当斜交角大于15°时,应采用斜交斜做。

(2)涵洞流水面及纵坡应根据地形、地质、临界坡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应保证其适应功能,并应避免涵内积水。

(3)涵洞顶至轨底的填料厚度不宜小于1.5 m。两涵之间以及桥台尾与涵之间的净距离不宜小于30 m,否则应以桥代替涵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