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稳定性分析及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二、路基稳定性分析及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一)稳定性分析

在系统分析地基土(含路堤、路堑各种地基条件)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埋藏规律、分层厚度及物理力学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路基设计参数及工程类型分布,进行各工点路基横断面和纵断面稳定性检算及沉降分析,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设计。稳定安全系数K取值见表3-4-5。

表3-4-5 路基稳定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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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用简化Bishop法、不平衡推力法计算分析时,稳定性安全系数相应表4.6规定的安全系数增大0.1。
2.采用圆弧法检算时,其稳定性安全系数应根据软弱地基横向坡度大小,在表4.6规定的稳定安全系数Kmin基础上按表3-4-6进行修正。

表3-4-6 斜坡软弱路堤稳定安全系数修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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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沉降控制标准

软土及松软土地基应进行工后沉降计算。根据设计速度目标值、铺设轨道类型,路基工后沉降按表3-4-7控制标准执行。

表3-4-7 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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