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保护措施

四、主要保护措施

(一)建立管理体系

构建由公司统一组织、监理单位日常监督、施工单位具体落实的文明施工管理控制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控制体系。

(二)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原铁道部《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要求,建立全线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段的日常检查和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标段的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考评和奖励。

(三)文明施工具体要求

(1)根据施工组织要求,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道路及营区。

(2)施工场地、道路、营地边界清楚,排水畅通。

(3)水电管线架设规范,材料加工场地、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硬化,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堆放整齐,生产、生活垃圾管理到位。

(4)现场“标牌”齐全美观。施工现场标牌分投资较大的单位工程、小型工程、临时工程三种情况制作;对于投资较大的单位工程(含特大、大、中桥,隧道、制梁场、整段路基工程、路基试验段等),应设立“五牌一图”。即:① 工程概况牌。②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③ 安全生产牌。④ 质量控制牌。⑤ 文明施工牌。⑥ 施工平面布置图。

(5)各类标志、标牌统一按原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标志的通知》(建技〔2009〕44号文件)执行。

(6)场区内组织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形象进度图上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