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既有运输能力。即在站场过渡中原则上不能降低既有运输能力,主要体现在既有进出路不能取消或减少,行车条件尽量不降低。
(2)尽量减少对既有行车组织的影响,确保行车安全,尽可能采取既有室内控制系统,不设或少设临时控制设施。
(3)对运输影响较大的项目,应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完成,电气集中在开通时的工作量应尽可能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