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

一、征地拆迁

开工前,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地方政府对现场征地拆迁进行详细调查和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计划,并按计划逐项落实。

开工后,按照部重庆市纪要确定的征地拆迁责任和要求,协调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重点做好建设用地的正式手续、建筑物的调查、补偿、迁改工作;会同地方政府、施工单位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协调施工单位、产权单位做好“三电”管线、道路的调查及迁改工作。

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用地按先行用地办理手续,拆迁工作优先安排,其余征地拆迁工作平行推进。对征地拆迁特别困难地段采取一切可行办法,确保工程在最迟开工时间之前完成。

涉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项目提前取得允许开工的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