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建筑界限及内轮廓
2025年10月13日
二、隧道建筑界限及内轮廓
(1)隧道工程内轮廓均采用单洞双线,内净空有效面积不小于92 m2,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12。
(2)隧道建筑限界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21—2009),衬砌内轮廓按《时速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双线隧道复合式衬砌》(通隧〔2008〕0201号)办理,如图3-6-1所示。

图3-6-1 250 km/h双线隧道建筑限界及衬砌内轮廓图(单位:cm)
(3)隧道内设置救援通道,本线隧道双线设置,救援通道距线路中线不小于2.3 m;救援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5 m,在装设专业设施处适当减少,高度不应小于2.2 m;救援通道走行面不应低于轨面,走行面应平整、铺设稳固。
(4)安全空间设在距线路3.0 m以外双侧设置,宽度不小于0.8 m,高度不小于2.2 m。
(5)隧道内设置双侧电缆槽,电缆槽盖板应铺设平整、稳固;大于500 m的隧道设置余长电缆腔,并与专用洞室结合设置,余长电缆腔沿隧道两侧交错布置,每侧间距500 m,长度为500~1 000 m的隧道,在其中部设置一处;电缆过轨通道采用预埋过轨管方式。
(6)隧道长度大于2 000 m时,根据接触网设计要求在洞内设置下锚区段。曲线地段及下锚段衬砌内轮廓不考虑加宽。
(7)长度小于6 km的隧道,采用重型有砟轨道,轨道结构高度76.6 cm,设计取77 cm;大于或等于6 km的隧道,采用CRTS I型双块式无砟轨道,轨道结构高度为51.5 cm,设计取52 cm。均铺设60 kg/m钢轨。
(8)竖曲线设置。当相邻线路坡度代数差大于或等于1‰时,设置圆曲线半径为R=20 000 m的竖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