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负荷及电源

二、供电负荷及电源

(一)供电负荷的分布

用电负荷主要有沿线各车站、线路所及区间信号中继站、通信基站、光纤直放站、运营调度系统、动车设备、维修设备、信息系统、各电气化所用电、网工区、防灾报警、安全监控、机械设备、给排水设备、空调通风、隧道照明、房屋照明等负荷。

(二)负荷等级

电力负荷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负荷包括:与行车密切相关的通信、信号、信息及防灾安全监控;动车段(所)运用设备;电力及电气化各所操作电源;大型、特大型站公共区照明、应急照明及隧道应急照明;大型及重要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等。

二级负荷主要包括:为通信、信号主要设备配置的专用空调;接触网远动开关操作电源;动车组检修设备;综合检测、工务机械、综合维修、给排水设施等设备;中间站公共照明;区间视频监控设备;除一级负荷外的其他信息等负荷。

其余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按现行《铁路电力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规程规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