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保管理措施
2025年10月13日
三、环保管理措施
(1)建立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参建方责任,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2)建立与地方各级环保、河道、风景名胜区等主管部门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3)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并适当集中。
(4)对于线路两侧的学校、居民住宅和办公区等噪声敏感区,应采取声屏障、隔音窗等不同的防噪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
(5)桥梁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基础施工过程中的泥浆、余土及废弃物等,严禁直接排入河流或废弃于河床中,应在工程施工完后清理,集中置于弃土场。
(6)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噪声敏感集中区,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同时还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7)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燃油、沥青、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