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护栅栏设计

四、防护栅栏设计

施工图防护栅栏按照《铁路线路防护栅栏》(通线〔2012〕8001)通用图进行设计。采用2.2 m高度钢筋混凝土防护栅栏加0.5 m刺丝滚笼。地面纵坡大于36°地段应进行个别设计。区间线路应采用防护栅栏进行贯通封闭,路基地段和平原微丘区及城镇附近旱桥地段应设置贯通防护栅栏,防护栅栏设置在铁路用地界内侧0.5 m处。根据工务、电务等设备检查和维修施工作业需要设置栅栏门。防护栅栏设置于用地界内0.5 m处时,从桥台下包围椎体封闭线路;对易攀爬进入墩顶的桥梁,在高度(墩顶U形槽底)低于3 m的矮墩处应设置栅栏进行封闭。防护栅栏应设置于隧道进出口堑顶以外至少2 m;地形陡峭,人及动物难以到达时可不设置。施工图全线共设置防护栅栏单侧长度179.813 km。

2015年9月,根据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4〕249号)有关要求,按《高速铁路桥下防护栅栏》(通线〔2002〕8002)对全线墩高大于等于3 m的桥梁地段增设防护栅栏。桥下防护栅栏新增数量合计223.133单侧千米,其中1.8 m钢筋混凝土立柱金属网片防护栅栏39.050单侧千米;1.5 m钢筋混凝土立柱刺绳防护栅栏184.083单侧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