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电迁改实施原则
根据渝万铁路需尽快建成开通的目标,“三电”迁改工作公司领导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针对“三电”迁改紧张的工期形势,积极地编制好《渝万铁路客专“三电”迁改实施管理办法》文件。积极推动及参加了重庆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铁路‘三线’工程涉电力、通信、油气管线迁改工作协调会”。
(1)35 kⅤ及以上电力线路、部队光缆、天然气管道、DN300以上水管迁改有条件的尽量采取经济补偿方式,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签订补偿协议,交产权单位组织实施。
(2)具备招标条件的10 kⅤ(含)以下电力线、通信光电缆、DN300以下水管道等(已完成管网迁改工程数量、方案核定、费用估价,有关费用已纳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迁改工程应纳入站前工程一并招标或进行单独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