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证的领取

第五节 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证的领取

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登记是依法确认建设用地权属、用途和数量,是对建设单位不动产权的法律认定,是铁路建设用地征地、供地、确权的最终环节。

首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重庆至万州铁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958号)取得铁路建设用地的批复。然后由沿线区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完征地后,分别到沿线各区县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供地划拨手续。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再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