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各类风险的安全措施
(1)防止塌方:施工中应加强初期支护变形的监控测量,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局部设置拱部格栅钢架及超前锚杆支护,取消边墙系统锚杆等措施,防止拱顶坍塌掉块。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调整支护参数,并及时施作二次衬砌,防止塌方发生。
(2)防止涌水突泥施工灾害:在隧道内实行超前地质预报,并准备施工抢险救援预案和设备。隧道施工时,通过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手段探明掌子面前方地质条件,以便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避免施工突发灾害的发生。本次设计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超前地质预报。
① 施工中应通过超前地质预报,隧道正洞及辅助坑道均应进行全断面超前探测,超前探孔孔径为75 mm或89 mm,正洞每断面6孔,辅助坑道每断面3孔,单孔长度为30 m,搭接长度不小于5 m。
② 全隧通过地质调查法、加深炮孔探测、超前钻孔探测、地质雷达、地震波探测等综合超前地质预报手段探明掌子面前方地质条件,以便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避免施工突发灾害的发生。
③ 本线要求采用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并将超前地质预报时间纳入工序。隧道在穿越断层破碎带、可溶岩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带、富水带、采空区及煤层特殊地段时,开展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利用地质雷达、TSP、红外探水和超前地质钻探等手段对地质状况进行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
(3)防止瓦斯燃烧、爆炸及煤与瓦斯的突出:
① 当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可能时,采取揭煤防突措施。施工中逐段核实地质信息,开展施工期瓦斯(石油天然气)、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若与设计不符,应及时提出,以便处理,必要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② 针对性揭煤、防突措施,施工时加强隧道的通风,对全隧道进行瓦斯监测。建立安全责任机构和机制,实行上岗许可制度,建立安全制度并严格管理。
③ 核实查明煤层瓦斯具体参数,预报煤与瓦斯危险等级与预兆,实时分析和预判前方及周边地质条件和瓦斯溢出状况,谨慎施工、及时衬砌。尤其注意针对节理发育、坍塌等情况导致瓦斯涌出的情况,及时预报并采取措施。
④ 加强超前地质预报预测、监控量测及瓦斯监测工作,并将其纳入工序管理,依靠科学化、信息化指导施工。全线有燕窝隧道、玉峰山隧道、排花洞隧道、分水镇隧道四座瓦斯隧道。在煤系地层开展针对煤层位置和危险性预测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报,当煤层具突出危险时,采取侧壁导坑分部开挖、分部排放揭煤的措施,降低突出危险。
⑤ 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检查制度,配置便携式瓦检仪、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采用瓦斯自动报警仪与人工检查相结合,配专职的瓦检员,对隧道进行24小时巡回检测,对瓦斯有可能聚集处加强检测。对爆破作业,实行“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对爆破工作面检测。高瓦斯工区采用有轨运输及洞内机具采用防爆设备,开挖爆破采用电爆破。
(4)地表构筑物的影响:施工前及施工中应对隧道开挖对地表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观测,以便发现问题,尽早处理。
(5)洞口安全:隧道开挖前应先做好洞口的防排水设施,再进洞开挖,并及时做好洞口的边仰坡防护,今早修建洞门及洞口地段衬砌,以确保洞口稳定和施工安全。隧道进出口段位于松散堆积体或洞身经过断层破碎带以及地表有建筑物或水库且隧道埋深较浅地段,采用超前地质锚杆或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加固岩体,并采用管棚、钢拱架及格栅钢支撑等辅助措施通过。
(6)施工安全:施工中应逐段合适围岩级别,取样化验地下水,并加强监测,若与设计不符,应及时提出以便处理。为了更好地指导现场施工,在施工中应加强监控测量工作,具体按《铁路隧道监控测量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7)隧道修建对生态环境与水土保持的影响及保护的措施:
① 全线地形复杂、弃渣困难,为保护环境,各隧道均按环保、卫生规定要求落实弃渣处理,严禁随意弃置。根据地形、地质、水文环境情况选择和设置渣场弃置,尽量选择荒地作为渣场,不占或少占农田,设永久性挡护工程和完善的排水系统,并绿化弃渣表面。
② 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根据地质勘察成果和环保要求,认真研究地下水处理方案。一般局部渗漏的地下水采用小导管注浆封堵,对于岩溶与岩溶水采用超前预注浆堵水。施工中严格按注浆工艺施工及检查注浆效果,使预注浆达到设计要求。
③ 隧道施工产生的污水须经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排放。
④ 本线隧道总弃渣量大,沿线地形陡峭弃渣处理困难,除部分用作路基和站场填料外,充分考虑选作建筑材料。剩余部分应根据隧道附近的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认真研究弃渣方案,并与地方有关部门一起妥善选择、落实弃渣场位置,设置永久的渣场挡护工程,渣场顶面设置截排水系统,同时对渣场坡面采取植被防护等措施,有条件时可进行复耕。严禁在没有稳妥的防护措施条件下,向江河及桥涵上游弃置。防止渣土流失,堵塞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