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管理部
2025年10月13日
四、工程管理部
(1)建立健全公司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工作,协调施工安排,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组织可研、初步设计初审和施工图设计审核工作,配合施工图投资检算工作,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对审查、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保、水保、地质灾害、压覆矿床、地震安全性、防洪、通航、海事安全评估及资料的汇总、报批工作;负责三电迁改、沿线立交、征地补偿、拆迁、取弃土场、地下管线、文物考古等协议的签订工作。
(5)负责全线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协调工作,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相关手续,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征地拆迁和地亩竣工资料的组卷校验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计价的审核工作。
(6)参与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及物资设备采购的招评标工作。参与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工程咨询合同、主要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咨询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的支付进行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