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平面和纵断面设计

三、车站平面和纵断面设计

(一)平面设计

(1)站型:一般采用横列式布置图型。

(2)站线数量:一般中间站按2条到发线(不含正线)设计,对作业量大的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到发线或存车线,对大站及复杂中间站预留车站发展条件。

(3)到发线有效长:650 m,有效长按图控制。

(4)到发线进路:到发线及正线均按双进路设计。

(5)信号机设置:

① 出站信号机按配轨设置,原则上按25 m整轨配,采用矮柱、单机构无进路表示器信号机。

② 进站信号机应设在进站最外方道岔尖轨尖端(顺向为警冲标)不少于50 m的地点,采用高柱信号机。

(6)线间距:站内两正线间线间距与区间相同,采用4.6 m。到发线与正线间、到发线间考虑设置接触网支柱、声屏障、排水槽等设施时,线间距采用6.5 m,到发线与到发线间采用6 m。正线与新建铁路、既有铁路并行地段线间距不小于5.3 m。段(所)、综合工区与正线、到发线间距不宜小于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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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1 车站到发线有效长控制图

(7)安全线设置: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21—2009)办理。

(8)车站平面:

① 车站应设在直线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曲线上,但不得设在反向曲线上。

② 站内正线曲线半径应符合区间正线标准,到发线曲线半径应根据正线曲线半径确定。

(9)道岔布置:

① 正线上缓和曲线与车站内的道岔基本轨接缝间的直线段长度不小于150 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120 m。

② 中间站渡线结合站房、工区位置合理设置,不必两端均设“小八字渡线”,尽量减少正线上的道岔。

③ 道岔不得设置在路堤与桥台连接处,不宜设置在路堤与涵洞、路堑连接处的过渡段上(框架桥比照涵洞标准执行)。时速200 km及以上的正线上道岔区位于过渡段时,过渡段应延长涵盖整个道岔区。

(10)车站内站线采用的平面设计到发线岔后连接曲线的半径,当采用18号道岔时,原则上不小于道岔导曲线半径,一般采用1 200 m。当曲线半径大于等于1 200 m时,可不设缓和曲线;当采用12号时,不小于400m。其他站线平面设置标准按《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要求办理。到发线岔后连接曲线均设曲线超高,当曲线半径为1 200 m时,超高取值25 mm。

(11)电化原则:按《站规》第3.1.4条办理。

(二)车站纵断面设计原则

(1)车站应设在平道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1‰的坡道上;特别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咽喉区坡度困难条件下不宜大于2.5‰,特别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6‰。

(2)车站到发线有效长范围内宜设计为一个坡段。困难条件下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50 m。

(3)动车段(所)、综合维修段(工区)、大型养路机械段内线路应设在平道上,困难条件下坡度可不大于1‰。咽喉区坡度可不大于2.5‰,困难条件下可不大于6‰。动车组走行线最大坡度不应大于35‰;折返线走行部分最大坡度不应大于30‰,有效长范围不应大于6‰;养护维修列车走行线坡度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30‰;牵出线的坡度不宜大于6‰。

(4)车站道岔不应与竖曲线和变坡点重叠;正线道岔两端距竖曲线起、终点或边坡点不宜小于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