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4条、第2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6条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