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关于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1979年刑事诉讼法即有规定,即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没有修改。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作了修改完善并移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进行规定。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未作修改。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措施。未成年人还在成长时期,避免其以罪犯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有利于其今后回归社会,避免因犯罪受到歧视,从而影响其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同时,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不公开审理,也可以避免使被告人受到刺激,对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