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7-229条、第236条、第238条、第239条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