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9条、第340条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https://www.daowen.com)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