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第120条、第120条之一至第120条之六、第382条、第383条、第385条、第38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55条、第200条、第20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15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第二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https://www.daowen.com)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