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本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本条在本编有关人民检察院对死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的规定基础上,再次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并通知执行机关纠正违法的职责,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执行监督的对象和范围,有利于发挥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作用,保证执行机关严格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和被判处刑罚人的合法权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