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第45条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