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逮捕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措施,且逮捕后羁押的时限比较长,如果采取逮捕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另外,从刑事诉讼法设置强制措施的目的看,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采用对当事人损害更小的强制措施,同样可以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自然以不逮捕为妥。这种严格限制、尽量少用逮捕措施的精神,不仅应当体现在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决定逮捕时严格把关上,在逮捕以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羁押的必要性不复存在时,还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增加本条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切实保护,也强化了人民检察院对逮捕活动执行的监督。(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