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2026年02月06日
立法背景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定。本条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财产的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以何种法律文书形式作出处理,是作出判决还是裁定,考虑到该程序被告人并没有到案,无法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作出判决,而只就涉案的财产部分作出是否是违法所得的认定、是否予以没收的处理,采用裁定的方式比较合适,因此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应当作出裁定予以没收或者驳回申请。二是上诉、抗诉权。为了保证公正审理,使确有错误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及时的纠正,也使对裁定不服的利害关系人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保障办案质量和司法公正,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责,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抗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