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2026年02月06日
立法背景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由于犯罪分子作案后一般都想尽办法逃跑、躲藏,千方百计地企图逃脱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因此,案件侦破后,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的任务也是十分艰巨的。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都逃离作案地,所以查明犯罪分子藏匿的下落,并将其抓获的任务也不都是在其作案地完成的,许多都需要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一般来说,为了提高侦查效率,各国的侦查机关都遵循一体化原则,在完成任务时服从统一的指挥。我国公安机关也是这样,配合异地前来抓捕的公安机关完成拘留、逮捕任务是各地公安机关应尽的义务。实践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到异地去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都会在主动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后,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但有时候,由于沟通不够,甚至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存在保护主义等原因,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任务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得不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不利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因此,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情况下异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义务作了明确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