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2026年02月06日
立法背景
刑事案件所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与该案的刑事部分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案件,因而,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与刑事诉讼的审判进程具有紧密关系。人民法院首先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基础上确认刑事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然后才有可能对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范围作出认定,进而确定赔偿范围和形式。基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这种“附带”性质,它理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由于“民事诉讼”自身的特点,不可避免地具有与刑事诉讼不同的复杂情况,例如:物质损失的程度、大小和范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赔偿的承担人范围,赔偿对象的范围等,对这些情形的认定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有些甚至在诉讼过程中仍处于变化状态,需要进行周密的调查、甄别和科学的鉴定。而刑事案件审判则要及时惩罚犯罪,不能久拖不决,也不能超越法定的审判期限。因此,本条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诉讼的效率和效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