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定。本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强制医疗的申请。考虑到强制医疗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且判断一个人的精神状况,以及是否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情况比较复杂、专业性强,组成合议庭决定更有利于保证案件的质量。二是赋予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必要的诉讼权利。考虑到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有必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代行其诉讼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由于其无法正常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有必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更好地维护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保证强制医疗的申请得到公正准确的处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