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缺席审判是在被告人不在场的情况进行审判,涉及被告人辩护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通过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将对其涉嫌犯罪进行审判,给予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机会,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这一程序设置符合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的需要。同时,通过送达有关司法文书,通知其开庭审判,也有利于开展劝返工作,促使其回国接受公正审判。另外,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实践看,如果未经送达或者通知,在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审判,各国一般会拒绝引渡及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因此,规定送达程序也是为了便于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为缺席审判罪犯的引渡、判决执行等工作提供便利,增强缺席审判的实际效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