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了本条规定。“附条件不起诉”是通过一段时期的监督考察,检察机关再决定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的制度。本条对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机关、考验期限以及监督考察内容作了规定,增强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