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为了正确适用和控制死刑,贯彻少杀、慎杀原则,本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先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则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一规定,为正确、慎重适用死刑作了程序上的保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