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2026年02月06日
立法背景
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如果被告人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犯罪人死亡,刑事责任也就无从追究。因此,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此,本法第十六条、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都作了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同时,考虑到有的案件已经审理,且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对这类符合作出无罪判决的条件的案件,依法宣告无罪,更有利于保护公民及相关人员的权利,也有利于一些相关事项的处理,司法解释又进一步明确,这种情况下,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近年来,有意见提出还有几种情形,也可以在法律中作出规定:一是,被告人死亡时,根据已在庭审中质证的证据,尚无法确认被告人无罪,但案件还存在未在庭审中质证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足以证明被告人无罪,能否继续开庭审理?二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中,有的被告人已经死亡,这种被告人死亡的案件在重新审理中,是没有被告人出庭的,也相当于是一种缺席审判的情形。为此,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根据司法实践情况、需求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增加了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