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逮捕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较为严重的强制措施,必须慎重适用。宪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正确、谨慎适用逮捕措施的重要保障。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一方面公安机关要根据提请、决定和执行相分离的基本要求,在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提请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而不是自己决定。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也要向人民检察院提供审查批准逮捕所需要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材料。为了保障检察机关能够深入了解案情,客观、全面地行使审查批准逮捕的权力,刑事诉讼法作出上述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