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诊断依据

三、诊断依据

1.Hanifin与Rajka诊断标准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特应性皮炎的诊断标准为Hanifin与Rajka所制定的标准。

(1)主要特征

①瘙痒。

②典型的皮损形态和分布,成人屈侧苔藓化或条状表现,婴儿和儿童面部及伸侧受累。

③慢性或慢性复发性皮炎。

④个人或家族遗传过敏史(哮喘、过敏性鼻炎和特应性皮炎)。

(2)次要特征

①干皮症。

②鱼鳞病/掌纹症/毛囊角化症。

③即刻型(Ⅰ型)皮试反应。

④血清IgE增高。

⑤早年发病。

⑥皮肤感染倾向(特别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纯疱疹)/损伤的细胞中介免疫。

⑦非特异性手足皮炎倾向。

⑧乳头湿疹。

⑨唇炎。

⑩复发性结膜炎。

Danny-Morgan眶下褶痕。

锥形角膜。

前囊下白内障。

眶周黑晕。

苍白脸/面部皮炎。

白色糠疹。

颈前皱褶。

出汗时瘙痒。

对羊毛敏感。

毛周隆起。

对饮食敏感。

病程受环境或情绪因素影响。

白色划痕/延迟发白。

凡符合上述主要特征3项或3项以上,加次要特征3项或3项以上即可诊断为特应性皮炎。

2.康克非诊断标准

我国康克非根据国内情况对上述标准作了如下修改。

(1)主要特征

①瘙痒性、慢性、复发性皮炎,在婴儿、儿童期主要分布于面及四肢身屈侧,表现为炎性、渗出性、湿疹性皮损,青少年后主要分布于四肢屈面及(或)伸面,表现为苔藓化。

②个人或家庭中的遗传过敏史(哮喘、过敏性鼻炎、特应性皮炎)。

(2)次要特征

①遗传相关。早年发病;干皮症/鱼鳞病/掌纹症。

②免疫相关:Ⅰ型变态反应相关的:过敏性结膜炎/食物敏感/外周血嗜酸粒细胞增高/血清IgE增高/Ⅰ型皮试反应。

③免疫缺陷相关的。皮肤感染倾向(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纯疱疹)/损伤的细胞免疫。

④生理及(或)药物学异常相关。面色苍白/白色划痕/乙酰胆碱延迟发白;毛周隆起/非特异性手足皮炎/眶周黑晕。

凡有以上主要特征或主要特征中第1项加次要特征中任何3项者(每1项中任何一点)可诊断为特应性皮炎。

3.Williams诊断标准

必须具有皮肤瘙痒史,加如下3条或3条以上:

(1)屈侧皮肤受累史,包括肘窝、腘窝、踝前或围绕颈一周(10岁以下儿童包括颊部)。

(2)个人哮喘或花粉热病史(或一级亲属4岁以下儿童发生特应性皮炎史)。

(3)全身皮肤干燥史。

(4)屈侧有湿疹。

(5)2岁前发病(适用于大于4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