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分析研究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是指劳动者达到的从事某种职业的最低要求,即起点标准。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可以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注册凭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是行政管理机构对各行各业从业人员规定的职业准入标准,是劳动就业、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考试制度。它是按照行政管理机构制定的职业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行政管理机构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在我国,职业资格包括就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两部分,就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所需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它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是指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到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行政管理机构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它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行政管理机构定期举行,采取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的考核方式。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话,执业资格证书及考试成绩就不再有效。
技能资格证书是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化,是指对一些从事技术要求复杂、通用性强、涉及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直接利益以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工种岗位,实行就业与上岗的准入控制,并以一定的标准对从业人员所具有的某项专业知识、技能加以检定,合格者由行政管理机构或公证机关颁发技能证书,以此作为从事工作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