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具有同源的语言单位在共时描写中表现出相反的关系

(一)本来具有同源的语言单位在共时描写中表现出相反的关系

以词汇为例:加(jiā)和减(jiǎn)、男(nán)和女(nǚ)、文(wén)和武(wǔ)、褒(bāo)和贬(biǎn),在古汉语是双声关系,今天也还是双声关系;寒(hán)和暖(ruǎn)、晨(chén)和昏(hūn)、新(xīn)和陈(chén)、起(qǐ)和止(zhǐ),它们在古汉语中是叠韵或近韵关系,今天也没有改变样子。同源上的音近义反,说明同一根源的历史分化。最早注意到这种现象的人大概是东晋的郭璞。他在《尔雅注》中说:“以徂为存,犹以乱为治,以曩为曏,以故为今。此皆训诂义有反复旁通,美恶不嫌同名。”这就导致了训诂学上“反训”方法的应用。

汉字造字有所谓“相反同根”的原则。如“且”,《墨子》:“自前曰且,自后曰己”。从“且”得声的“祖”,《尔雅》训为“始也”,与上一义声同义近。但同样从“且”得声的“殂”,《说文》训为“往死也”则有“终了”之意。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若受重伤,则如勿伤;受其二毛则如服焉” 这句话,有人将“如”照旧解释为“就象”。但这是子鱼驳宋襄公的话,不是描绘在战场出现的情形,所以解释不通。《古文观止》注:“若不忍再伤人,则不如不伤之;不忍禽二毛,则不如早服从之。”《公羊传·隐公元年》:“如勿与而已矣”,注:如,即不如。很清楚,假如“如”在当时不兼有肯定与否定两方面的含义,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此外,还有“施受同字”的现象。《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一主动,一被动,二者也是处于反对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