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累积的计分方法

二、分次累积的计分方法

一般学生一学期内必修的课程有四门左右,期末按课程教时的长短来决定采用何种考试方式。如课程是一年以上的,在期末或许仅是作一篇论文(essay)而已,如课程是一学期的,可能就必须通过期末总考(Final Examination),但是无论何种课程都采取了分次累积的计分方法。与我们现在大学所采取的考试方法相比,其优点更加突出。举例说明:如太平洋研究院(该校下属的一个学院)经济学专业的宏观经济学及微观经济学课程,各在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时候各写一篇论文,占该门课程成绩的20%,这二篇论文可带回家去做,期末总考占总分的60%,这样可以避免学生在考试时受偶然因素的影响而不能充分发挥他们能力的这一现象,如心境不佳,身体不舒服等外界因素的干扰。减少了会由偶然机会来决成败的“一锤定音”的因素。又如,高等数学课时是上两个学期,所以学生在通过最后考试之前必须先通过三次的期末及期中考(Mid-semester test)。这样,数学这门课由四次考试来决定,即上面讲到的期中期末考及最后的课程结束考试(End of Course Examination)。三次期中期未考只算合格(Pass)及不合格(fail),如果这三次都通过了,可以不参加最后一次的结束考试,但只能拿到合格(pass)的成绩,如果想拿特优(distinction)或优秀(highdistinction)则必须参加最后一次的考试。如果三次期中期末考有一次不及格,就必须参加课程结束考试,否则要算不及格。

各门课平时及期末总考的比重不尽相同,依本门课能直接体现学生水平的状况来定。如实用数理统计学一门课,平时作业成绩,又称为Take home examination占总成绩的20%,半期考占30%,期终总考占50%。而国际贸易一课二次作业各占总成绩的15%,最后考试占70%。

考试的范围大约30%为概念及基本原理。70%为教师上课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与实际联系较大的应用题,并不完全死拘于教科书讲述到的范围。

这种分次累积的计分方法将平时成绩与考时成绩结合了起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由最后期终考一次来决定成绩而可能带来的片面性,又督促学生能认真地完成平时的论文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