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合同,又称混合运输合同,是指多式运输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种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的合同。《海商法》所指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票到底、一次保险、全程负责的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性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