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5年08月10日
(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关于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如赌博借贷、代孕协议、枪支买卖等。如果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个别内容违反强制性规定,则个别内容无效,但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在签订民事合同中,如果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效,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在税务管理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两个民事主体签订了买卖商品房合同,实则为抵押民事借贷协议,借款一方取得借款,等还清借款后再解除合同,这个协议是以房子买卖为名,并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是借贷协议,因此,考察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应看借贷协议,而非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