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方式的约定

2.保证方式的约定

保证必须是书面的。纳税保证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保证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同意方为有效。纳税担保从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这与《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