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以及家庭成员之间财产转移

(二)夫妻之间以及家庭成员之间财产转移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业务中,夫或妻把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但免征增值税。夫或妻把自己的其他财产,如货物,赠与家庭成员,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于契税,尽管夫妻之间可以约定不动产等房屋的份额,如果改变份额,则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权属,不应征收契税。当然,书立的转移书据应当缴纳印花税。夫妻之间的赠与,一是指存在个人财产的情况;二是存在拥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对于个人所得税,接受赠与不动产属于偶然所得的应税范围,当然,把不动产赠与近亲属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