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超越经营范围、非法经营与发票使用及纳税
经营范围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范围作为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其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范围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