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权、专利申请权、许可使用权,是一项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一体的复合性权利。《民法典》列举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专有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所得和许可使用权使用所得,都是行使民事权利过程中产生的收入,但是税法并没有对转让所得收入征税,仅对使用权所得征税。对于这些知识产权是否是财产转让税目中的其他财产范畴,目前没有明确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