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

4.公司

公司包括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不同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这种形式下的经营模式,作为股东都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一人公司如果与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出现混同,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目前,股权转让还没有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已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股权转让,并没有从正面论述,而是从价格上确认不属于无正当理由,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言外之意是存在这种情况,不必进行调整。

其实股权转让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用于股权投资的财产复杂,有的用个人婚前财产,有的用个人婚后财产,有的用家庭共同财产。笔者认为,如果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这种股权的转让形式大于实质,登记的股东只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股东是夫妻两人,这个时候的转让并没有转让财产归属关系,因此,任何税收都不必缴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既要考虑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要考虑到夫妻财产约定情况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股权的增值情况,然后才能确定转让时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