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的含义和特点
1.“和法”的含义
景岳的“和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和法”是指“和其不和也”,包括一系列的治法和目的;狭义的“和法”是指当疾病病机复杂,“补之不可,攻之又不可”时,用相对缓和之药,以调平元气、顺应病势、健运脾胃的方法进行治疗,以达到治病从缓、以求其平的目的。《景岳全书·和略》对“和法”理论进行了重点阐述。其中以“和方之制,和其不和”为立法原则;“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为应用指导原则;“土兼四气,其于补泻温凉之用,无所不及”是其运用要点;“务在调平元气,不失中和之为贵也”是其治疗目的。景岳所主张之“和”主要是调和与缓和,其所创制的左归饮、右归饮等皆体现了以平为期的“中和”思想。后世医家对景岳的调和思想也有着继承和发挥,《广瘟疫论》中提到的“和”是指无论寒热、补泻和表里,平其亢厉都称为“和”。程国彭在《医学心悟·论和法》中对“和法”的解读为,以“和”作为治疗方法的都归于“和法”的广义概念中,如“和之义则一,而和之法变化无穷焉”,与张介宾“和其不和”的论述相一致。
2.“和法”的特点
“和法不离调气”“痰涎之作必由元气为病”是景岳重要的学术思想,其中包含一些代表方剂。如:利水之方有小分清饮、小和中饮,祛湿之方有和胃饮、苍术丸,化痰之方有金水六君煎、和胃二陈煎。与此同时,也不难发现重视脾胃为本也是景岳运用“和法”的要点之一,其在继承前人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注重脾胃的养生观点。景岳以为“土兼四气”,而脾胃又为后天之本,四肢百骸无不依赖脾胃之充养,故在治疗时重视兼顾脾胃。如《景岳全书·杂证谟·脾胃》曰:“脾胃有病,自宜治脾,然脾为土脏,灌溉四旁,是以五脏中皆有脾气,而脾胃中亦皆有五脏之气。此其互为相使,有可分而不可分者在焉。”景岳之方解肝煎与和胃饮中都用了大量的和胃之剂。治疗肝郁时配伍扶脾之药,体现出“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的治未病思想,如解肝煎中加入陈皮和砂仁而建中气。在治疗痰饮时,诸方多从和胃二陈煎、平胃散化裁而来,体现了以脾胃为中心的思想,如和胃饮中陈皮、厚朴、干姜、炙甘草四味健脾和胃,以期达到“阳布阴和”,不利水而水饮自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