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治疗之“和”

(三)临床治疗之“和”

临床治疗疾病需“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平”即为“和”。

调和阴阳,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核心原则,补其不足、损其有余;实则泻之,虚则补之,调和阴阳就是纠正阴阳的偏盛偏衰。

调和气机,使人体气机升降出入运行有序,从而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

和法是中医治疗八法(汗、吐、下、和、温、清、消、补)之一,广泛用于少阳病证,如大、小柴胡汤,调和肝脾的四逆散,调理肠胃的泻心汤类。中医方剂中有诸多的药物寒热并用、攻补兼施,皆为“和”。而且,方剂中使用的甘草大多为调和诸药。可以说,中医的理、法、方、药中,“和”文化无处不在。

和以养生。中医养生理论和实践均以“和”为中心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注重三因制宜(因时、因地、因人而宜)。“春三月,此为发陈。天地俱生,万物以荣,夜卧早起,广步于庭……此春气之应,养生之道也”“夏三月,此为蕃秀……夏气之应,养长之道也”“秋三月,此为容平……秋气之应,养收之道也”“冬三月,此为闭藏……冬气之应,养藏之道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意为养生必须顺应自然界阴阳四时规律,顺之则健康,逆之则病生。此外,养生还应形神共养,“智者之养生也……和喜怒而安居处”(《灵枢·本神》),“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也”(《灵枢·本藏》),“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素问·上古天真论》)。所以说,养生不但要与天和、与时和,还要人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