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文化
2025年08月10日
一、儒家“和”文化
传统“和”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儒家“和”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理想观,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文化观,民贵君轻的政治观;德主刑辅的治理观,仁者爱人、推己及人的道德观,修身正己、以德化人的教育观,恒产与均平的经济公平观,以义统利、群己和谐的社会伦理观,国家统一、协和万邦的民族国家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等。
“和”文化可以看作和谐文化,是以和谐内涵为理论基础的文化体系。我们常常说的“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就包含传统“和”文化意蕴,是优秀的思想文化之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设和谐文化,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科学运用“和”文化。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讲,要“和气致祥”;从商业的角度来讲,要“和气生财”;从家庭内部的关系来讲,要“家和万事兴”;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来讲,则要“和衷共济”,才能构建一个天下大同的和谐社会。天下大同是“和”文化倡导的终极理想目标。
我们倡导“和”,但并不排斥“不同”。正因为有矛盾、有冲突,才需要和谐,正如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