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谈“变”,必须要先了解它的“常”。所谓“常”,就是正常的机体生理。《素问·上古天真论》谓:“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王冰注:“形与神俱,同臻寿分……去谓去离于形骸也。”在这里很明白地指出,人身的生命存在,必须具备精神与形骸二者。
《灵枢·天年》谓:“百岁,五脏皆虚,神气皆去,形骸独居而终矣。”在这里更说明“形骸”得以存在,还是在于精神的作用。精神的产生,是由于五脏功能的活动。
(一)精神
有了精神,人体复杂的生命得以生存及活动。这种活动,也可以说是起源于内脏的功能。故凡营卫气血的运行,饮食、呼吸的出纳,外而视、听、言、行,以及喜、怒、哀、乐、思考、学习等一切思想活动,都是内脏活动的表现。同时更结合着自然、节令、气候、地区、处境等影响,不断地和周围环境维持相互平衡的关系,然后人才能正常地、健康地生存着。前者为人体的整体性,后者为人体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这便是《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
一旦人体内脏功能发生紊乱或人体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受到破坏,便会产生各种疾病,外科病当然也包括在内。要是这种破坏程度发展到最严重阶段,甚则引起死亡。这便是《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谓“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二)形
形,为虽然有形而并不固定的物质(气,有时不太明显)。形在人体活着的时候,可以存在而活动,死后则即行消失或者形先消失而死亦随之。
(三)骸
骸,非但有形有质,而且在没有特殊条件(如腐烂、严重破坏性灾害等)之下,可以永远存在。陆九芝评王清任检视尸体谓“暴露犬食之残骸剩骨也”,又谓:“试思人之已死,瘪者倒矣,倒者倒矣,气已断,何由知是气门?水已走,何由知为水道?”(《世补斋医书·论王清任医林改错》)陆懋修准确地把形骸区分开来。
所以多数外科病的发生,首先“神”起病变,次之损害及“形”,最后“骸”有所表现。它的步骤是:神→形→骸(病变)。
只有少数不内外因中的外来伤害不符合这个规律。
凡表现于“神”的病变,不外乎“内脏功能发生紊乱”或“人体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受到破坏”的种种功能性病变。凡表现于“形”的病变,是血瘀、气滞、津液化为痰浊。凡表现于“骸”的病变,便是各种各样外科病的出现。反过来说,“骸”有病,必然“形”先病变;“形”有病,多“神”先有病变。
促使或造成这种“内脏功能发生紊乱”或“人体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受到破坏”者,便是各种致病因素。但是各种外来的致病因素,只是变化的条件,并不可能一加到人体上就必然引发疾病,多要通过内脏反应的内因,才能发生疾病。
同时,同样一个外来致病因素,在机体反应不同的情况下,病变的所在地及其性质也会因此而不同。随之出现“内脏功能发生紊乱”或“人体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受到破坏”的表现及其程度上的差别,于是临床上的疾病及其“证”,也就各有所异。
“内脏功能反应”活动所产生的变化,是“对抗邪气的生理措施”和“被损害结果的表现”。前者是正气问题,后者为邪气问题。在这“正”“邪”消长的过程中,便产生了中介症。在这个阶段中,如果还是正气占优势,则中介症尚可免于产生。所以,虽然在“内脏功能反应”阶段中已产生了“内脏功能紊乱”与“人体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受到破坏”,但尚不至出现临床症候群——“证”。这种情况,相当于疾病的潜伏期。
这一连串的病变不断发展,从致病因素到最后结局这样一个过程,就是病程。这个病程要是完整的话,那就是上面已谈过的,一定具备“因、变、病、果”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