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 证

辨 证

皮肤病辨证,当然也是运用“五诊”,根据“十纲”而完成,这里不做讨论。

至于其具体方法,可从两方面着手:先辨“六症”,犹之疮疡的五疮;再辨局部症状,因皮肤病患者很少有全身症状,且脉、舌对它的参考价值也不高,所以局部症状的表现在辨证上占到首要位置。

辨六症,首先是确定它的病种性质;辨局部症状,是在已经确定了的疾病中再仔细地分析现阶段的病变实况。通过这两重诊断,则整个疾病的实质即暴露无遗了。这样处理,完全是先认识了整个大事物,然后在其发展过程中再分析其包含着的许多矛盾的科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