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债权人会议

二、网络债权人会议

(一)网络债权人会议

网络债权人会议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其借助QQ、微信、多方视频等通信手段,以网络方式召开非现场债权人会议无疑可以有效解决现场会议中的诸多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规定为网络会议的召开及网上投票提供了制度支撑。2018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指出,全国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的信息化建设,鼓励和规范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提高效率,降低破产费用,确保债权人等主体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应该说,网络会议具有广阔的适用前景。

(二)网络会议的比较优势

采用传统的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大型债权人会议,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1)会务组织成本高。对于人数众多的大型现场会议,从经济成本上来看,需要为场地租金、安保防控和后勤保障等支付不菲的费用,这对于本身就入不敷出的破产企业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从时间成本上来看,还需要将会议资料提前寄出并在合理时间内保证收回,难免出现邮寄在途、地址错漏等不确定因素。(2)会务组织压力大。面对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会议现场,要确保会前的签到入场、会议流程安排、会场秩序控制等环节的顺利进行,必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到场进行组织、协调,难度之大,可想而知。(3)参会人员易受他人影响。债权人会议的议程中会涉及数项表决,现场参会人员易受到其他人员意见的影响,甚至可能出现极个别债权人为不当目的而煽动投票的情况,这显然不利于会议议程的顺利推进。

采用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克服现场会议的不足,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1)降低会务组织成本。采用网络会议能有效节省场地费用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务支出。同时,网络直播和采用电子计票更是大大节约了会议的经济和时间成本。(2)减轻现场会务组织压力。网络会议模式下,会务组织方仅需在会前做好网络技术准备,组织简便易行,有效避免了大量人员现场签到、秩序维护等问题,大大减轻了组织方的会务压力。(3)提高会议出席率。网络会议方式超越了地理位置和距离对参会人员的限制,债权人无须往返会议现场参会,仅需在指定时间内于网络环境下登录会议网址即可进行参会,简便易行。(4)充分保障债权人参与权。债权人可通过同步直播、文档下载等方式查阅文件资料并听取报告,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及时表达自身诉求并行使权利。异地债权人、小额债权人或不便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的程序参与权得到实质的保障。(https://www.daowen.com)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不但极大减少了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提高了债权人的参会意愿,提升了表决效率,而且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参会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对于债权人众多尤其是异地小额债权人众多、债务人职工众多、存在维稳压力的案件,无疑具备明显优势,值得推广运用。

(三)网络债权人会议的现状

近年来,各地法院纷纷开始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优势来审理破产案件。采用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条件有一定的要求,需要聘请专门的技术机构或人员进行技术支持。2016年8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正式开通。该平台由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企业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管理人平台三部分组成。其中,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是按照案件流程全公开原则,对破产案件各类信息分级进行发布的互联网资讯平台,投资人可以在债务人信息披露栏目中获得相关案件债务人企业的信息情况,并可以通过网站开展投资需求发布、债务人企业动态信息订阅、与破产管理人进行互动交流等活动。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案件相关主体可以通过该网依法行使破产法规定相关权利,进行预约立案、申报债权、提交异议申请、参与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等线上活动。企业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作为支持系统,以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不同法律职责为基础自动完成工作推送。[16]为保障破产信息网的顺畅运行,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此后,利用破产信息网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的方式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虚拟特性使表决主体身份的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表决程序的公开、公正也可能受到质疑。因此,在表决系统的设计上,应根据债权表的登记数据事前严格审查债权人的行权资格,债权人也需按照表决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认证之后才能进行电子投票。在电子投票结束后,表决系统向债权人提供实时查询投票结果的功能,以保证电子投票的公开、公正。在实践中,管理人在具体筹备时需注意:(1)编制网络会议方案并报请人民法院审查。会议方案主要包括会务组织方案、参会须知、投票规则、债权表、表决事项、维稳预案等。(2)委托网络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审理的,一般委托该网技术支持服务部门,技术支持内容包括:设置登录账户密码、编写计票程序、现场会议直播上传、网络会议全程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