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投资人的概念和作用

一、战略投资人的概念和作用

(一)战略投资人的概念

重整程序中的战略投资人,通常在重整计划中又被称为“重组方”,是指在重整程序中除债务人股东、原债权人外向重整企业进行投资的主体。

在经济学概念中,因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上的区别,投资人被分为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两类。前者以获取高额贷款利润为目的,资金流进流出的期限较短。后者以投入资金作为自身入主公司的途径,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基础上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等方式,谋求企业发展所带来的长远利益。与财务投资人相比,战略投资人通常还在市场、管理或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https://www.daowen.com)

相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说,对重整企业投资的风险和投资回报更具有不确定性。在破产重整实践中,投资人既需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注入充足资金,又要防范自身投资风险,其投资目的和方式通常具有复合性,并可能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如投资人既出资收购重整企业股权,又同时向重整企业提供借款或收购重整企业资产等。另外,投资人在进行财务投资的同时,设置投资转化条款,若重整企业的经营复兴态势良好,投资人再进行战略投资。考虑这一实践状况,本书未采用经济学概念对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划分,而是用战略投资人概念统一指代破产重整中的投资人。

(二)战略投资人的作用

战略投资人是企业重整成败的关键。企业因陷入财务困境进入重整程序,既有可能是因为资金状况不佳,也有可能在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战略投资人一方面向公司注入新的资金,解决公司的债务清偿问题,为公司换取生存的空间;另一方面战略投资人可以通过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方式等,向公司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持续增进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从根本上拯救公司。